在特區政府大力推動綠色出行政策下,電動車愈見普及,但充電池的表現、充電車位的服務卻參差不齊。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出版的《選擇》月刊公布,根據國際最新發表的汽車測試報告顯示,即使屬同一類別的電動車,平均耗電量可相差25%,續航距離最高相差超過一倍。去年,消委會共收到179宗與電動車相關投訴,不少涉及充電服務糾紛,例如有車主在商場充電後停泊車輛40分鐘,被徵收相當於充電費十倍的租金,商場卻從沒事先說明;有車主參加停車場月費計劃後,懷疑商場「超賣」,充電車位經常爆滿,累車主白交月費。消委會提醒,業界要以不同渠道向消費者清晰講解細節。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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