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12月1日起施行。(中新社資料圖片)

據央視新聞報道,11月29日,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三部門就取消普通住宅標準有關事項發布通知。通知指出:

·取消重慶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對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稅政策,以及涉及取消重慶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相關土地增值稅政策,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

·享受契稅優惠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此前,北京、上海、廣東深圳和廣州已發布樓市新政,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什麼是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兩者又該如何劃分?

當前,各地對於區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標準並不完全一致,大多是根據住宅小區的建築容積率、單套建築面積、實際成交價格等條件進行劃分。一般來說:

·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的,是普通住宅;

·而非普通住宅一般具有更高的建設標準、更大的面積、更豪華的裝修,具備居住、商業等不同的用途,比如別墅、高端公寓、花園洋房等,面積普遍都是在140平方米以上。

由於有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區分,所以以往購房者在購房時,會在土地增值稅、契稅、貸款利率等方面存在差異。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