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征
盧梭在《懺悔錄》裏提到過一次他的戀愛。那時,他年紀還小,對一切都懵懵懂懂。有一天,他發現自己愛上了他的老闆娘。而且,老闆娘還把他勾引到了臥室。就在看官預料着要發生點什麼的時候,結果卻什麼也沒有發生。他們二人一人坐在桌前做活計,另一人戰戰兢兢地站在屋外,就這樣互相對望了很久。然後,盧梭就離開了。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並不算一段真正的戀情。充其量,也就是男女雙方有點好感而已。
這件事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在於盧梭的描述。他說:「她的表現也不比我鎮靜,膽怯的程度也不比我小。她看到我來到她面前,心裏就慌了,把我引誘到那裏以後,就有些不知所措。」在閱讀這段文字的時候,我們很難不產生一種代入感,立刻發現一段感情在展開過程當中其實很難控制。多數時候,它僅表現為一些瑣碎片段的集合,貫穿在愛的自然發展過程當中。少數流傳下來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如果你是當事人,也會知道它比之描述這件事本身來說,波瀾小了太多。只是在被講述的時候,作家顧及到了故事的整體性,才從旁觀者的視角為兩人的愛情提供一種因果關係,把各種導致情感關係變化的外在因素統統安排進這段愛情,以使之合理。這實際上是把有關於愛情的敘述變成了一種邏輯學,離愛情簡直十萬八千里。愛情之所以被稱之為愛情,就是因為它的無來由。即便說到愛情發展的不同階段,也都是情到濃時的自然結果。可以說,在情感到達下一步之前,誰也無法預知。
這讓我想起了很多有關於自然情感的描述。有一天,一位女同學來向我詢問加繆的《局外人》,說她無法理解男主人公面對母親之死的冷淡態度。其實,設身處地想一想,在經歷過長久分離,並且這位母親被送到養老院之後,兒子即便深深地愛着自己的母親,也很難一下子產生親密無間的愛,一種陌生感非得經過兩人的重新接觸,並在接觸中重新喚起過去有關於愛的記憶。並且,在這些記憶徹底壓倒了前一段時間的生疏,他們才能重新親密起來。所謂相愛相殺,本來就是互動關係帶來的。一對感情淡漠的母子,也許他們向來就不親密,那怎麼能期待他們忽然生出情感來呢?所以,情感這種看似最變幻莫測的事,其實最忠厚老實,沒有日積月累,僅僅依靠一時半會兒的接觸,或者某種被社會認定為應當具有情感關係的關係,並不能真正引起情感本身。這種感覺也只有當事人知道。
然而僅就表現來說,真正的情感關係在情節上有時反而會顯得有些莫名其妙。有一部電影《雲上的日子》,當中有對意大利男女,在街上偶遇之後他們就去開房。只見那女子躺在床上,男生坐在床邊,他們瘋狂擁吻一陣。忽然,那男子就轉頭走了。不明真相的觀眾這時會有些不得要領。其實,就在那位男生主動親吻對方的時候,他稍一後退,那女子卻並不迎上來。男生因兩人愛的程度不對等才會離開。僅就這一個小小的動作,就使這個故事從戲劇性轉到情感性,成了愛情表達的經典。正如盧梭在之後對他那段相似感情的總結:「既然她沒用什麼行動鼓勵我的行動,那就是她不願意更進一步。直到現在,我還覺得我的判斷正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