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藍松山)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表示,法庭早已裁定有關歌曲內含有煽動分裂國家的口號,一些不法分子及外部勢力,在修例風波期間把鼓吹「港獨」的歌詞套用到音樂中,是「港獨」分子的播「獨」工具,律政司的申請合理、合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行動。法院若批出禁制令,互聯網的服務提供者也會受到法令約束,若繼續提供這首歌讓任何人去下載、分發,即協助他人違反法庭的法令,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
若批出 將約束互聯網服務商
特區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最終法庭會否批出有關法令或範圍有多廣,暫時未知道,亦不能公開討論,但假若法庭發出法令是禁制一首歌,有可能會包括歌曲的旋律、歌詞或演出模式,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域內所有人士,包括互聯網的服務提供者都會受到法令約束,若違反就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假如YouTube等社交平台繼續發放這首歌也有可能干犯禁制令,因為若將這首歌提供給任何人去下載、分發,就是協助別人去違反法庭的法令,本身亦因此而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陳曉峰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法庭早已裁定有關歌曲內含有煽動分裂國家的口號,任何人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這些煽動性的口號或訊息是以身試法。他認為律政司是次的申請恰當合理合法,做法公開、透明、積極進取,同時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為守法市民及商戶提供更清晰的提示及指引。法律界有責任築起法治社會的牢固城牆,保護國家尊嚴、安全、主權及發展利益。
「中國夢智庫」主席、執業大律師丁煌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及外國勢力,在修例風波期間把鼓吹「港獨」的歌詞套用到音樂中,並逐漸演變成所謂「港獨」的象徵性歌曲,是「港獨」分子的宣傳工具。律政司是次申請禁制令的做法,是特區政府在香港境內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行動。
須提醒各地:播放「獨」歌違法
律師陳子遷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有關歌曲的歌詞具有煽動分裂國家的口號,企圖宣揚「港獨」、分裂國家,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近來,在多次海外大型體育賽事中,都因各種原因錯誤播放有關歌曲,而禁制令的其中一個作用,就是要向全世界發放一個信息:再播放有關歌曲已屬違法行為,從而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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