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9時起「港車北上」開始接受申請。(資料圖)

根據《廣東省關於香港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從2023年6月1日9時起開始接受香港機動車車主申請,7月1日零時起,符合條件的香港機動車車主在港方預約通關獲准後,就可以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駛入廣東。

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須為年滿18周歲並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居民,且為香港機動車所有人。

2、香港機動車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為本人登記持有的1輛香港機動車,申辦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廣東)的臨時入境牌證。機動車應為在香港登記並領取有效牌照,車長小於6米且座位數不超過8座(含駕駛人座位)的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

3、備案駕駛人每輛香港機動車最多可以備案2名駕駛人,駕駛人備案後不得變更。駕駛人須為年滿18周歲的香港居民,且持有內地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準駕車型應當包括其申請的機動車類型。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