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復常後,警方就逾20宗遊行集會批出「不反對通知書」。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今日(24日)接受大公文匯專訪,指警方審批遊行集會時,有多重嚴格考慮,做好把關角色。

蕭澤頤表示,基本法賦予香港市民享有集會、遊行的自由。不過,任何遊行集會的申請都要做一個風險評估,當中亦包括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共秩序。

今年3月,將軍澳有私人屋苑業主遊行,限制100人參與。以後遊行是否可能都要限制人數?蕭澤頤回應指,很難有硬指標去限制遊行集會的人數。至於會否有其他限制,則要個別評估。

蕭澤頤又指,黑暴期間,幾乎每一個遊行集會都會被人從中騎劫。而過去這段時間,很多人嘗試用「軟對抗」方式,嘗試煽動其他人繼續參與「抗爭行動」。警方絕對不容許這種情況再發生,會繼續積極在線上線下蒐集情報及監察,發現違法行為時必定果斷執法。

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