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遷 律師 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 吉林省政協委員

將軍澳都會駅業主委員會早前發起遊行,反對將軍澳132區填海和興建厭惡性設施。這是香港疫後復常、限聚令取消後首個合法遊行集會。該次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惟參加者須掛上號碼牌、限制參與人數、用膠帶分隔遊行隊伍及公眾,並須遵守《禁蒙面法》規定等要求。

警方要求參加者掛號碼牌,是因為過往經驗顯示,不法分子有可能會混入遊行集會,擾亂公共秩序,甚至作出違法暴力行為。有關做法可確保活動和平、安全、有序和合法進行。主辦方亦要確保參加者遵守《禁蒙面法》規定,如有參加者戴蒙面物品,要主動問對方有否合理辯解,並要求提供證明,主辦方須確保不會有任何不利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本來是次遊行獲批准,正體現了香港尊重市民言論及遊行集會自由的表現,卻被反中亂港分子歪曲抹黑,形容警方要求參與者戴上識別卡會造成「束縛」,減低居民參與意慾。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更發出「一個議題受人關注,才會多人出來」、限制人數是「本末倒置」云云等謬論。

警方批准遊行,是香港社會民主自由的體現,但自由不是沒有限制,規範安排無損市民表達訴求的權利,正正反映了香港的法治精神。尤其是香港經歷修例風波後,反中亂港勢力躲在暗處,蠢蠢欲動,時時進行「軟對抗」,絕對不能掉以輕心。特別是遊行集會,最容易被黑暴分子騎劫。在修例風波期間,黑暴分子就是通過不斷造謠,編造一個又一個藉口煽動不明真相的市民參與遊行,乘機製造混亂。因此必須嚴加規管,防止出現任何亂子。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警方有責任確保遊行合法及有秩序,相信警方會參考今次經驗,設計良好方案,妥善處理遊行集會申請。李家超又強調,遊行示威需要合法、有序、和平地進行。社會經歷過2019年的修例風波,各項示威都要小心處理,確保活動不會被騎劫,對公共安全、以至國家安全構成風險,這些都是警務處在處理遊行申請時需要考慮的因素。相信警方一直有檢視、總結經驗,制訂出最適切的方案。

過去,香港缺乏推廣國家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其後中央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社會恢復平穩有序發展。香港教育界也逐步開展國家安全教育,讓莘莘學子明白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並培養他們對社會的擔當精神,使香港的國安教育更加積極主動,更具備系統性、條理性和專業性。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是廣大市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有效規範遊行集會,是深入認識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安全的第一步,絕對無損香港市民表達訴求的權利。特區政府現正積極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大力宣傳「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旨在提高全港市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