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26歲的內地女子早前以旅客身份抵港,並在未經預約下前往急症室產子。入境處因而向其展開調查。調查期間,被告辯稱她在抵港時對自己已懷孕一事並不知情,及對辦理入境手續時的情況沒有印象。調查人員及後發現,被告於抵港前曾在內地進行產前檢查,並取得被告相關內地產檢紀錄作為證據,繼而向她作進一步查問。被告最終承認,其來港的真正目的是為了在港產子,在辦理入境手續時向入境處職員謊稱沒有懷孕。被告因涉嫌就其懷孕的情況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3月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4個月。報道後,關於「『雙非』非法來港產子後 孩子會有香港身份嗎?」引起網民熱議。

入境處今日(27日)回覆查詢時表示,在「零雙非」政策下,所有公立和私家醫院均不會接受「雙非」孕婦預約分娩服務。「單非」孕婦(丈夫為港人)則可透過特別安排在私家醫院預約分娩服務。

入境處表示,為配合有關政策,入境處會繼續全面加強對非本地孕婦的入境配套措施。根據有關政策,懷孕後期(指懷孕28周或以上)的非本地孕婦,在進入香港時須向入境處人員出示由私家醫院簽發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否則可能會被拒入境。入境處人員在執行此措施時,衞生署會安排醫護人員協助,就孕婦的懷孕及其他身體狀況提供專業評估和意見。除此之外,入境處亦會不時派員在入境大堂巡邏,透過目測及經驗判斷,截查入境旅客,並對可疑的旅客作出針對性的訊問。任何非香港居民如未能符合一般入境規定,或該處人員認為其訪港目的有可疑,入境處一律會拒絕有關人士進入香港。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據了解,「雙非」父母赴港產子的渠道在2013年後已經關閉,如果有「雙非」父母強闖來港產子,其孩子能夠獲得香港永居身份嗎?

據了解,香港不會接受「雙非」孕婦預約分娩服務,如有人隱瞞懷孕狀況、強闖來港產子,嬰兒基於「父母為中國籍人士在港生產的嬰兒,可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根據《入境條例》,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屬於香港特區的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權。

網民熱議「雙非」所生的子女是否還會有香港身份。(社交平台截圖)

註:赴港產子的夫婦其中一方持有香港工作簽/學生簽/單程證的情況下,不屬於「雙非」人士,可預約赴港產子。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