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術核武器(Tactical Nuclear Weapon)是指將核武器根據用途分為戰術級和戰略級,戰術級主要用於直接支援陸、海、空戰場作戰,打擊敵方戰役戰術縱深內重要目標的核武器。而戰略核武器是用於大規模破壞敵方城市的大當量長射程的核武器。相比之下戰術級則屬於小當量和近射程。

其中,前者可用於交戰時對前線的支援。戰術核武器的概念以及發展相對戰略核武器較為遲緩,是在二戰以後多年才逐步形成,而戰術核武器對核能技術的要求亦較高以及複雜,其前提是要擁有戰略核武器的技術。

戰術核武器的特點是:體積小、重量輕、機動性能好、命中精度高。爆炸威力有百噸、千噸、萬噸和十萬噸級TNT當量,少數地對地戰術核導彈的爆炸威力可達百萬噸級TNT當量。戰術核武器少數固定配置在陸地和水域進行固定發射,多數採用車載、機載、艦載進行機動投射。主要用於打擊對軍事行動有直接影響的重要目標,如導彈發射陣地、指揮所、集結的部隊、飛機、艦船、坦克群、野戰工事、港口、機場、鐵路樞紐、重要橋樑和倉庫等戰術目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