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在論壇公然歪曲事實、肆意抹黑本港法治,叫囂讓中央及特區政府「釋放任何受到不公義扣押者」並撤銷控罪,令港人大表憤怒。

普通法地區尊重司法、堅持獨立檢控已是慣例。對於本港刑事訴訟,中央絕不插手,更何況罪大惡極者。梅儒瑞身為外交官,卻言辭無理,無視「一國兩制」原則,公然呼籲中央和特區政府介入司法程序,此舉已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也嚴重違背外交官準則。

無論是香港還是美國,行政決不能干涉司法。香港基本法第六十三條也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梅儒瑞這位美國派駐港澳的外交官卻公然呼籲政府介入本港司法、干涉檢控。聯合國在1990年通過《關於檢察官作用的準則》,要求各地應確保檢察官在不受恐嚇、阻障、侵擾、不正當干預的情況下履行其專業職責,加上美國和香港皆為國際檢察官協會的成員,理應尊重守則,確保檢控人員不受政治干預。如今梅儒瑞竟公然要求中央及特區政府干預檢控,這是踐踏國際準則、蔑視基本法。

香港律政司只會在證據確鑿、定罪合理、且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提出檢控,法庭只有在排除所有合理疑點的情況下,才會判被告有罪,這與所有司法轄區的做法毫無二致。梅儒瑞一心只想詆毀香港,甚至隱瞞香港法治的矚目成就。根據世界正義工程2022年10月公布的法治指數,香港在140多個司法管轄區中名列22,已然領先第26位的美國。梅儒瑞肆意抨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進行解釋,甚至說香港國安委自行決定應否允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審訊的安排,可能會「進一步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參與「五眼聯盟」的國家,尚且沒有一個國家允許海外律師參與本國的刑事案件,何況是涉及國安的敏感案件?而香港只是限制海外律師參與國安審訊,這一安排不會延伸至其他類型的案例。對此,梅儒瑞卻隻字不提。在美國,嫌疑人可以選擇具備專業資格的代表律師,而香港涉國安的案件亦有同樣安排,梅儒瑞憑什麼對香港的制度妄加指責呢?

由此可見,梅儒瑞根本無意宣揚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優勢,存心詆毀香港、落井下石,此舉恐怕還是為了迎合美國國務院的期望。

此外,對美國禁止香港生產的產品貼上「香港製造」的標籤,世貿組織已於去年12月裁定美國嚴重違反世貿守則。然而,梅儒瑞並未敦促美國當局應尊重「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履行世貿裁決,反而視若無睹、繼續損害香港利益。梅儒瑞是非不分,為了加官進爵,盲目討好美國境內的反華勢力。他的前任史墨客,駐港3年,一事無成、伺機挑事、譁眾取寵,雖號稱國務院的外交官,卻毫無獨立決策能力,去年任滿離港時,大家拍手稱快。

聽其言、觀其行,梅儒瑞厚望雖不在,任期尚有時,希望他能及早回頭,拓寬視野、認清大局。

(作者是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原文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