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濬文)對於行政長官李家超向中央遞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指出,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列明香港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不認同釋法變得常態化,強調不損害司法獨立。

杜淦堃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與以往的做法一樣,不認為今次事件損害香港司法獨立。「司法機構已表示尊重有關決定,終審法院的判詞亦表明,法院全力捍衛國家安全,按香港國安法防止及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公會方面堅信香港的法院和法律界會繼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維持法治,保障司法獨立。」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會如何釋法,杜淦堃表示,目前無法作出揣測。他認為,雖然釋法無可避免會引起外界對香港法制的討論,但香港國安法是相對較新的法例,希望未來如果香港國安法尚有不明確之處,可由香港法院釐清。

杜淦堃並指出,今次是特區政府第一次就香港國安法提請釋法要求,並非經常發生的事情,不認為會出現釋法常態化的情況,希望大眾把焦點放在被告人在現行法例中能否受到保障,有信心法庭可以保障任何被告有公平審訊的機會。「香港有足夠法律人才處理香港國安法案件,不認同今次事件會損害被告聘請律師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