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事頭婆」離世,寶貝長子繼位成為查爾斯三世。看官除非與「查小三」有仇,否則千萬不要喊他「英王」。他是「大不國國王」(King of Great Britain)!要降回「英王」(King of England),先要讓蘇格蘭反枱獨立,「裂」了「不列顛」才是。安妮女王(1665年-1707年)是最後一位「英王」,1701年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併之後,她就是「大不國女王」。

老香港戲稱「伊二」為「事頭婆」,當中愛恨與褒貶的比例幾何?

先從王夫愛丁堡公爵菲臘親王(1921年-2021年)說起,他去年先走一步,無知港娃竟然稱他為「事頭公」!現實是老香港向來稱王夫為「拖鞋王」,譏諷他一生「吃軟飯」。菲臘老頭生有一張臭嘴,平日口沒遮攔,沒停過歧視和冒犯有色人種,是個極端種族主義者。有港孩拿「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Duke of Edinburgh Award)說事,誤以為他很愛「香港土著子民」。其實按慣例港督或行政長官夫人都會自動成為一些公益團體的「贊助人」,難道夫人要省吃儉用「贊助」經費嗎?說到菲臘的「私人生活」,護短的是「風流成性,到處留情」,直白的描述則是「一世爛滾,姦情無數」。據專家統計,情婦三十、私生子女「兩打」(One dozen等於12)。愛丁堡公爵還會從他香車醇酒的「玩女人」開銷中,挪幾個便士來「贊助」香港DEA嗎?王夫不停對女王不忠,女王也只好「無眼屎乾淨盲」,「打掉牙和血吞」,勉強彌縫一個鶼鰈情深的假象。

女人最「忌諱」的事,莫過於家財給自己討厭,甚至憎恨的壞女人花掉!王夫的財富權位,都由女王而來,出外豢養「狐狸精」就是「反骨」。有專家認為菲臘本有與妻共治企圖,放棄希臘王子地位什麼的,無非是「公關宣傳」。落難王孫哪有什麼復辟的機會?菲臘對表妹老婆有幾多真愛,旁人只能亂猜。不過借政治聯姻而掌權,遠比妄想當希臘國王來得實際。一來他預想表妹一個女流之輩,理應無力應付王家的繁重公務,這便有參政空間。二來王夫與女王共治亦早有先例。

「英女王」瑪麗二世(1662年-1694年)與荷蘭奧蘭治公爵威廉(1650年-1702年)成親,兩人在1689年一起加冕,威廉同時成為英王威廉三世,男女二王共治英國共6個年頭,法律規定兩人誰先死就由另一人幹下去,然後才輪到他們的子女。「瑪二」死後,「威三」的餘生是唯一的英王。

菲臘年輕時躍躍欲試要分擔嬌妻的公務,後來表妹女王「益明習國家事」,獨攬大權,不用勞煩親親表哥「襄贊王業」,王夫就只好賦閒吃喝玩樂了。

所謂「打狗看主人」,如果老香港(包括今天去「大不國女王」靈前哭祭那些港孩的父祖輩)對女王有許多敬愛孺慕之情,又怎會給她夫郎起一個這樣難聽卻又貼切的外號?

假如,我說假如妳的尊夫是個吃軟飯的,身邊親友喊妳的另一半為「拖鞋王」什麼的,人家光是侮辱妳老公嗎?其實連妳也一起譏諷在內呀! 《事頭婆這一家人》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