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22日在官網公布2021年三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13家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因拒收現金被央行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涉及北京城市鐵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物美、平安財險等。

中國人民銀行指,今年第三季依法對13間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資料圖)

央行稱,2021年三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交通、水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大型商超、景區、停車場、保險公司等。

央行表示,人民銀行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注意到以下兩類情況,提醒社會公眾關注。一是拒收殘缺污損人民幣、角幣、硬幣等行為屬於商家服務意識或服務水平不足,不應定義為拒收現金違法行為;二是一些新業態、新交易模式的行業、商家應注意保留現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眾的支付方式選擇權。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