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愈來愈關注法援受助人可能濫用提名律師機制,政府經研究後提出一系列建議。圖為早前一批市民投訴法援署亂批援助。 資料圖片

各界:能讓更多律師累積經驗 彰顯司法公義

法律援助制度被攬炒派濫用,屢遭外界批評。特區政府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檢視法援制度的結果和改善措施,建議涉及刑事案件的法援申請人不能自選律師代表,改由署方指派,司法覆核案件亦設立新限額等。多名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有關措施能解決法援被濫用、案件過度集中於個別律師或事務所等問題,讓更多律師可透過處理法援案件累積經驗,對法律界和法援受助人更公平,更加能彰顯司法公義。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涉及修例風波的部分案件暴露法援制度漏洞,包括所謂「爆眼女」曾透過上訴機制取得法援,連同部分相關個案及司法覆核案,當事人成功申請法律支援等(見下表),引來立法會議員及社會各方批評,要求改革法援制度。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主理的檢討法援制度建議出爐,並將於下周二舉行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討論。

有關文件指出,社會愈來愈關注法援受助人可能濫用提名律師機制,經研究後提出一系列建議。刑事案件方面,政府建議日後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接受提名律師;民事案方面,政府建議下調每名大律師可接辦的案件,由20宗減到15宗,律師則由35宗減到30宗。

司法覆核案亦設立新限額,計算在每名律師或大律師可接辦的所有民事法援案件限額內,大律師每年可接最多3宗,事務律師最多5宗。法援署亦會向獲批的司法覆核法援案分階段發出有限度法援證書,同時增加透明度等。

陳澤銘:律師會將派員出席會議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昨日表示,香港律師會一直支持任何保障及促進尋求公義的建議,目標是讓所有人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無法尋求公義。就是次法律援助制度檢討方案,律師會會由律師會轄下的專責委員會研究檢討方案的細節,並將派代表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相關會議,以了解檢討方案的詳細內容。

梁美芬:無損業界利益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歡迎特區政府提出改善法援方案,認為有關措施可解決法援被濫用、案件過度集中於個別律師或事務所等問題,讓更多律師可透過處理法援案件累積經驗,對法律界和法援受助人更加公平,不僅完全無損業界利益,反而更能彰顯司法公義。

黃國恩:防公帑被濫用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修例風波相關案件的被告利用法援制度自行揀選律師代表,令法援漏洞更加明顯,變相以公帑支持攬炒派律師。現正是合適時候堵塞漏洞,使制度更加公平,亦保障公帑不會被濫用。

湯家驊:法援不應壟斷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法援制度本身是希望所有登記律師,尤其年輕大狀有機會輪流接案,而非由部分人壟斷。雖然以往法援署都會尊重申請人的人選要求,但修例風波事件相關案件,多名申請人都堅持只由某幾名律師接案,變成壟斷法援,並非制度原意,有關改革只是重申執行原則,而公開更多涉法援案件數據資料,相信可減低公眾因誤解而造成的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