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覆核警方手令案

2019年在尖沙咀暴亂中,被煽暴文宣描繪為被警方布袋彈射爆眼的「爆眼女」聲稱事件屬「警暴」。該所謂「爆眼女」拒絕向警方報案和索償,更一直隱瞞其醫療報告,直到警方取得法庭手令。其後,「爆眼女」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稱警方拒向其提供手令內容,令她無法對手令提出訴訟,「侵犯」其訴訟權利。她在毫無合理勝算下仍獲批法援,而幫「爆眼女」打官司的正是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最終上訴庭判其敗訴,但已變相由納稅人埋單。「爆眼女」早前被揭發雙眼無明顯傷痕,更已於去年9月離港前赴台灣,如情況屬實,有違法治精神

獲「612基金」撥款後再申請法援

由於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眾多,令法援的數量急增,同時出現有申請人不理案件性質,自選與自己「理念相同」的「黃絲」大律師擔任代表,涉及高昂費用,惟其法援申請亦獲批,造成不公。更有申請人在獲所謂「612基金」委派大律師的情況下獲批法援,令人質疑涉及利益輸送,令法援被濫用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濫用覆核程序

被稱為「長洲覆核王」 的郭卓堅,由2006年至今多次利用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法援署署長2017年9月發出禁令,指郭卓堅濫用法援,並決定3年內不受理任何由他提出關於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不過,這並沒有阻止郭卓堅不斷針對政治議題提出司法覆核,浪費公帑

清除「法輪功」展品

特區政府早年清除「法輪功」在政府土地上的展品,並檢控兩名「法輪功」「學員」,有關案件經過初審、上訴和終審三個階段,持續8年。有報道指,「法輪功」一方獲法援資助,而其代表律師為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及「Chow Hang Tung」(鄒幸彤),令社會質疑法援資助的律師費一共是多少,其中又有多少進了夏博義和「Chow Hang Tung」的口袋

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

2009年12月,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動工,但一個月之後,曾任公民黨義工的東涌富東邨六旬居民朱綺華疑在公民黨的煽動下,透過司法覆核推翻港珠澳大橋的環境評估報告,最終案件令工程延誤至少9個月,大橋香港段造價最終額外上升89億元,浪費巨額公帑。朱綺華正是透過法援聘請公民黨執委黃鶴鳴作為代表律師,導致攬炒派可以利用納稅人的錢,做損害納稅人利益的事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