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首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昨日判刑,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均罪成,被判囚9年,另須停牌10年。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今日(31日)表示,法庭判刑時充分指出有關罪案是嚴重罪案,必須判以有阻嚇性刑期,不止針對被告,亦要足以對社會大眾有一般阻嚇性,他強調,任何人如果嘗試挑戰國安法,或國家安全底線,等於引火自焚,會付出沉重代價,終生後悔,呼籲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李家超指,挑戰國家安全底線等於引火自焚,會付出沉重代價。(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對於有外國官員攻擊香港國安法,李家超指出,案件經法庭公開審訊,被告有資深大律師辯護,法庭根據事實裁決,並輔以判決書作解釋,體現法治精神的實踐。事件顯示外國官員政客以政治理由無理攻擊國安法和有關案件,屬於政治操作,大家都清楚是政治凌駕公義,屬無中生有的批評。

至於法庭就唐英傑案裁決後,有不法之徒恐嚇法官,李家超指,政府必須追究到底,他要求警隊全面調查,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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