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行政會議今日(13日)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草案將提交立法會在明日的特別會議首讀。林鄭月娥指出,此次共修訂8條主體條例,及24條附屬條例,從選舉的具體時間及安排、選區劃分、投票方式、選民登記以及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人員設置等多方面,進行完善。

其中,今次《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加入兩項新罪行,包括禁止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以及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他人投票,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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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