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政府總部大樓。(中通社)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5日)在立法會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林鄭月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本年6月30日通過香港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18條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同日在香港實施。過去四個多月,香港國安法為恢復香港穩定帶來顯著效果。

林鄭月娥表示,鼓吹「港獨」及與外部勢力勾結的情況已逐步減退;部分頭面人物明顯收斂;激進的組織停止運作或解散;涉嫌違法人士畏罪潛逃;而街頭暴力行為也大幅減少。經歷了一年的社會動盪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香港市民終於可以重新依法享有其基本權利和自由。她強調,正如香港國安法第4條所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尊重保障人權這原則,不會影響市民繼續依法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等自由。

林鄭月娥又表示,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強宣傳和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國家安全概念和守法意識。政府正按香港國安法第9條和第10條制定有關計劃,亦會用好每年的「憲法日」和「國家安全教育日」,進行更具規模的公眾教育工作。

責任編輯: 潘若水